| “劳动法?不知道!”自河南来北京打工的制衣女工章萍萍说。2007年11月,距2007年6月29日新《劳动法》通过已有四个多月,再过两个月,2008年1月1日,事关他们切身利益的《劳动法》将正式颁布执行,而他们却保持着不应有的忽视与冷漠。
从2007年3月开始,《劳动法(草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,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,全国人大收到19万条修改建议。这部被以“历届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中提出意见最多”而称道的法律,成为继2006年3月《物权法》通过后又一倍受关注的法律事件,因为其内容牵涉到每一位劳动者和每个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,其重大意义早已突破了法律领域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,最为弱势最需要劳动保护的农民工,对这部新《劳动法》了解者寥寥。
令人担忧的现实
河南制衣女工章萍萍现在在北京市大兴区的一家服装厂工作。在2007年这一年中,她换了3次工作。
来北京之前,她已经在浙江海盐的服装厂做过3年的机工(制衣行业的工种之一,操纵电动缝纫机把裁剪好的布料缝合起来),也算是熟练的技术工,因此,来北京之前,她信心满满,认为自己肯定能找到比较满意的工作。
今年3月底,她到了北京后,先去了北京制造业最为发达的大兴区,工作并不难找,她到了一个服装厂,这家厂子是个小厂,也没有工厂名字,只有不到10个工人,属于作坊式的小加工厂,只能接些来料加工的活,偶尔从其他加工厂里分包一些小活。章萍萍是上一天班歇一天。工作一个月,她一分钱工资也没有拿到。不过她似乎对老板没有什么怨言,“老板也没有赚多少啊。”
她的愿望仅仅是在老板能够赚大钱的前提下,分到一点羹——这一切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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